深圳市科創委發布了《關于開展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》。內容指出,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《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》(深發〔2016〕7號)中第21條“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,對其按規定支出,符合加計扣除政策,且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的研發項目,經審核后,按研究開發實際投入,予以一定比例、最高1000 萬元的事后支持”政策。現開展企業研究開發資助計劃申報工作。
企業申請研究開發資助的具體條件可參見《企業研究開發資助申請指南》,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,可按照指南要求進行申報。具體內容如下:
一、審批內容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,對其按規定支出,符合加計扣除政策,且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的研發項目,按上年度研發實際支出,予以一定資助。
二、設定依據中共深圳市委、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《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(深發〔2016〕7號)。
三、審批數量及方式審批數量:有數量限制,受本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。
審批方式:自愿申報、專家評審、審批機關審定。
四、研發資助補貼審批條件
(一)在深圳市依法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或深汕特別合作區內的深圳企業;
(二)企業已建立研發支出臺賬;
(三)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企業已建立內部研發機構;
(四)企業開展的研發活動應符合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所規定的范圍。
五、申請材料
(一)申請書;
(二)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;
(三)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;
(四)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;
(五)稅務登記證復印件;
(六)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(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)復印件;
(七)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;
(八)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或立項報告;
(九)建立內部研發機構證明材料(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企業須提供);
(十)其他證明材料,如企業資質證書、知識產權證書或申報文件、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(查新)材料、檢測報告等(自主選擇提供)。
六、申請表
七、審批受理機關
(一)受理機關: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。
(二)受理時間:(按申報順序,分批處理):網絡填報受理時間:7月1日至8月20日。書面材料受理時間:7月1日至8月22日。
(三)聯系人:王經理
(四)受理地點:市民中心行政服務大廳12-14號窗口。
八、審批決定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。
九、審批程序申請人網上申報——向市科技創新委提交申請材料——組織專家評審(或審計)送統計部門核對數據——市科技創新委會同市財政委審定——社會公示——市科技創新委、市財政委共同下達資助資金。
十、審批時限每年一次,成批處理。
十一、審批證件及有效期限證件:批準文件。
申請單位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資金撥付。
十二、審批的法律效力申請人憑批準文件獲得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資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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